2024年1月17日,自然资源部制定完成《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验收规范》(报批稿)。
本文件规定了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验收的条件、依据、组织、程序、内容、要求、成果和档案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政府部门立项并组织实施的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包括财政出资和社会资本投入的工程)验收工作,其他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验收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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