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黄山市《徽风皖韵五微和美乡村建设指南》DB3410/T30-2023,自2024年01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徽风皖韵“五微”和美乡村建设的总体原则、乡村规划、生态宜居、服务配套、产业经济、乡风文明、要素保障、乡村治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指导单个行政村或跨村连片开展徽风皖韵“五微”和美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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