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述
本通知正式发布《测绘类项目支出标准(2023年)》,旨在贯彻落实国家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求,切实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本标准适用于纳入自然资源部管理体系的单位,用于国家测绘类项目的预算编制、审查及管理。本标准的成本费用以2018年至2023年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测绘类项目生产成本费用实际消耗水平为基础,经过反复测算和论证后确定,涵盖了大地测量、遥感数据获取、摄影测量与遥感、数据采集与编辑、地图编制、数据库建设与维护、系统开发与平台建设、界线测绘、海洋与内陆水域水下测量、测绘仪器装备检定测试、质量管理与地图审查及标准化、自然资源技术支撑、实景三维中国建设、全球地理信息资源建设与维护更新共十四个章节的预算内容。本标准明确了预算构成比例,直接费用占82%,间接费用占6%,期间费用占12%,并包含了项目设计费和成果验收费。自然资源部所属预算单位应遵照执行,以此为依据编制部门预算,原《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计算细则》不再使用。
标准适用范围与编制依据
本标准根据国家和部门有关制度、办法和规定,结合国家测绘类工作特点和预算管理要求研究制定,适用于纳入自然资源部管理体系的单位用于国家测绘类项目的预算编制、审查及管理。标准中暂缺的测绘类业务内容,可参考已有预算标准、相关行业标准或市场价格,并加注说明。
费用构成与成本测算
本标准的成本费用以2018年至2023年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测绘类项目生产成本费用实际消耗水平为基础确定。预算构成中直接费用占82%,间接费用占6%,期间费用占12%,已包含1.5%的项目设计费和3.0%的成果验收费,但不包含软件、硬件的购置和折旧费用。人员费用已扣除中央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人员经费拨款。
标准内容与执行要求
本标准由十四个章节构成,全面覆盖了从大地测量、遥感数据获取、摄影测量与遥感、数据采集编辑、地图编制到数据库建设、系统开发、界线测绘、海洋测量、仪器检定、质量管理、技术支撑及实景三维中国建设等业务领域的预算标准。自然资源部所属预算单位应使用本标准编制部门预算,不再使用原《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计算细则》,原细则仅对社会单位具有参考作用。
影响意义
该通知的发布标志着测绘类项目预算管理迈入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的新阶段。该标准为自然资源部所属单位提供了统一的预算编制依据,有效解决了以往标准不统一、费用测算缺乏规范等问题,显著提升了项目标准化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标准体系完整覆盖了测绘地理信息全业务链条,既包含传统大地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编制等基础业务,也纳入了实景三维中国建设、全球地理信息资源建设、卫片执法技术支撑等新型业务需求,体现了对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自然资源管理现代化的有力支撑。该标准明确废止了2009年发布的旧版定额,实现了预算标准的更新迭代,使费用构成更贴合当前经济发展水平和生产实际,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防范预算编制中的随意性。此外,该标准在海洋测绘、界线测绘等领域与已有的行业标准相衔接,在系统开发与平台建设方面引入国家软件工程成本度量规范,体现了跨领域协同和标准化管理的整体思路,为测绘地理信息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务保障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