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海外园区规划编制规程》DB32/T 4022-2021 ,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
本规程规定了海外园区规划编制的基本规定、编制体系、编制内容和成果要求、编制程序要求等内容。本规程适用于江苏省在海外设立和投资建设的各类园区的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也可作为江苏省审批海外园区的技术参照。
江苏省《海外园区规划编制规程》DB32/T 4022-2021是一部针对江苏省在海外设立和投资建设的各类园区的规划编制与管理进行规范的地方标准。该规程明确了海外园区规划的编制体系、内容要求、成果格式以及编制程序,适用于江苏省海外园区的规划编制、审批和技术参照。规程涵盖了从前期调研、规划编制到成果验收及后期评估的全过程,确保规划符合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国际先进理念与国内成熟技术标准。同时,规程还规定了不同类型的规划,包括综合性规划、专项规划及项目规划,以适应不同规模和功能需求的园区。
海外园区规划分为综合性规划和专项规划两类,综合性规划又包括发展规划、空间规划和建设规划,按总体和片区两个层次进行编制。
规划编制需遵循基本规定,如基础调研、编制单位资质、成果语言等。规划成果包括综合报告、图件、附件等,且需符合标准表格与图件格式要求。
规划编制一般包括任务确定、前期调研、编制、征求意见、成果验收和后期工作六个阶段,同时需考虑中外双方的调研与报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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