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电磁环境调查与评估方法(试行)》HJ1349-2024,自2024年3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0.1MHz~6GHz频段区域电磁环境调查与评估的技术要求及内容。本标准适用于0.1MHz~6GHz频段区域电磁环境的调查与评估。
本规范规定了0.1MHz~6GHz频段区域电磁环境调查与评估的技术要求及内容,旨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防治电磁辐射污染。本规范以评估区域城市建成区为主要对象,明确了调查目的、准备工作、实施条件及数据采集方式,涵盖车载巡测与网格测量两种手段,对测量仪器、环境条件、点位布设及操作流程作出统一要求。评估部分规定了电磁环境参考水平的计算方法和结果分级,并引入颜色标记进行可视化表征,同时提出了调查机构、人员、仪器及数据采集全过程的质量保证要求,确保评估结果的科学性与可比性。
本规范将调查因子锁定为射频电磁场的电场强度,要求调查在5:00~23:00时段内开展。采用车载巡测时,仪器探头须牢固安装于车顶且距车顶不小于0.2米,沿规划路径以不超过5米间距采集实时数据;采用网格测量时,有效网格总数须多于100个,每个点位测量时间不少于6分钟。两种方式均需同步记录电场强度、电场强度参考水平及经纬度信息,并对测量高度的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
本规范以电磁环境参考水平(EMEL)作为区域电磁环境总体水平的评价指标,该值为评估区域内所有有效调查点位电场强度参考水平的算术平均值。根据计算所得数值,对照预设的电磁环境参考水平区间确定评估结果等级。为直观展示,本规范要求按附录C的规定,通过颜色标记方式在已有地图上对评估区域进行可视化表征,并明确了局部区域划分的规则。
本规范从调查机构能力、测量操作人员培训与数量、测量仪器检定校准状态三个方面提出前置条件,并对数据采集过程设置了严格的检查与控制措施。例如,车载巡测须定期停车进行固定点比对测量以确保数据一致性,车辆最高车速受仪器采样时间间隔限制;网格测量则建议有条件的城市开展长期连续自动测量以降低偶发干扰。此外,记录档案与评估报告须实行三级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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