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城镇道路探地雷达法检测技术的应用,提高城镇道路安全运行水平,保证检测质量,制定浙江省《城镇道路探地雷达法检测技术规程》DB33/T1262-2021,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本规程适用于浙江省城镇道路探地雷达法检测技术的应用。
本规程是浙江省城镇道路探地雷达法检测技术的工程建设标准,适用于地下病害体探测与路面结构层厚度检测。本规程以规范技术应用、提升检测质量、保障道路安全运行为目标,围绕地面耦合雷达和空气耦合雷达两类设备,分别就地下病害体的初测、复测、异常验证与风险评估,以及路面结构层的厚度标定、数据采集与成果评定,作出了系统性技术规定。本规程还明确了检测工作的程序、环境条件、仪器性能指标、数据处理方法及信息化管理要求,将检测数据、地理空间影像和风险评估模型整合为信息化应用体系,为道路塌陷预警与养护决策提供依据。
本规程将地下病害体探测分为常规探测、专项探测和应急探测三类,并规定了相应的启动条件与周期要求。探测工作遵循初测全面覆盖、复测重点查明的基本程序,数据采集须保证道间距与采样率满足精度要求,异常点须经钻孔验证并判定为空洞、脱空、疏松体或富水体。在探测成果基础上,本规程引入道路塌陷风险系数计算模型,综合病害体净深、覆跨比、密度、时间、环境及路基变化速率等因素,将风险划分四个等级并实施分级预警与管控。
本规程规定空气耦合探地雷达适用于路面面层及基层厚度检测,检测前须进行对空标定与金属板反射标定,并以标定数据作为厚度反演基准。数据采集采用距离触发方式,天线移动速度须与扫描率匹配,路面相对介电常数标定每条道路不少于三处,厚度检测结果须经钻孔校验与校准,检测成果包括分层厚度平均值与标准差,最终为道路养护提供评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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