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商圈社区化服务规范》DB3302/T1141-2023,自2023年08月04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商圈社区化服务机构、服务人员、服务内容及要求、服务机制、服务评价与改进。本文件适用于商圈社区化服务机构开展的服务。
《商圈社区化服务规范》是浙江省宁波市地方标准,旨在将社区服务理念引入商圈治理。该标准系统构建了商圈社区化服务的完整框架,通过设立一站式服务机构,整合党建、政务、市场和社会资源,为商圈内的各类经营主体与企业职工提供服务。其核心理念在于以党建引领为核心,打破商业综合体各自为政的局面,推动商圈经济治理与社会服务的深度融合,实现从单纯的管理到综合性服务的转型,助力营造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规范要求商圈必须设立固定的办公与一站式服务场地,并在醒目位置公开标识信息。服务机构需建立场所、人员、档案及第三方准入等管理制度,实行首问负责制。在人员配备上,基础配置不少于3人,并可根据辖区经营主体数量动态调整,要求服务人员掌握政策法规,具备专业沟通技能且定期参训。
服务内容覆盖三大板块:在基层党建方面,提供组织关系转接、流动党员登记及党员服务团队孵化等指导;在企业发展方面,涵盖涉企政策精准推送、招商资源对接、人才引进及创新创业辅导;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则延伸至公共文化空间、安全生产宣传、治安出行引导以及公共卫生巡查与传染病防控,实现了服务清单化。
该规范确立了网格走访、社会发动与议事协商三大服务机制。商圈被划分为若干网格状片区,服务人员定期走访收集需求,并将处理事项按党务咨询、公共纠纷、街道职能及区县部门划分为四个层级,分别明确了1至7个工作日不等的处理反馈时限。此外,通过搭建沟通平台培育社会组织,并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形成月度报告进行议事协商,构建了全链条闭环响应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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