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控制我省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规范我省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方法,做到技术先进、方法科学、结果准确,制定浙江省《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控制标准》DBJ33/T1084-2023,自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新建、改(扩)建民用建筑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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