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小型农村供水站运行维护规范》DB3302/T1155-2023,自2024年01月1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小型农村供水站运行维护的总体要求、运行、维护、信息化和安全应急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设计日供水规模50m3~200m3的农村供水站的运行和维护。设计日供水规模50m3以下的农村供水站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立足宁波市小型农村供水站的运行维护实际,系统规定了覆盖净化、消毒、水质检测、供水保障、站区与设备维护、信息化管理及安全应急等全链条的技术要求与管理准则。本规范以标准化管理为核心导向,强调水源缓冲与水质全达标,推行数字化实时监测,并对一般净水装置、一体化净水装置及有机膜系统净水装置分别提出了差异化操作与维护细则,同时明确了构筑物与设备的日常检查、定期检修和大修频次,力求实现从源头到龙头的全过程闭环管控。
本规范对净化工艺进行了分类规定,针对砂石过滤器、一体化超滤装置及有机膜系统分别给出启动、运行、反冲及关闭的操作要点,其中有机膜系统明确了反冲周期与历时要求。在消毒环节,本规范要求消毒设施及药剂使用须符合相关规程。水质检测方面,除对水源水、出厂水和末梢水的检测项目与频率做出硬性规定外,还要求对出厂水浑浊度、消毒剂余量和pH值等关键指标进行实时监测,并确保检测记录真实完整。供水保障上,本规范强调每日观测水源水量与出厂水水量,通过数据分析趋势,及时落实保供措施。
本规范要求对站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卫生防护范围不小于30米,并配备灭火器、防汛等应急物资。在设备维护上,明确了仪器仪表、输配水管道及调节构筑物的检查、检修与修复后冲洗消毒流程,特别规定了配水管道不得与非生活饮用水管网连接,压力观测每月不少于两次。针对有机膜系统,本规范制定了出水浊度超标时的完整性检测、膜通量恢复、膜丝破损修复及停运期间短期与长期的保护方案。在安全应急层面,本规范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并公布24小时热线,临时停水应提前三天通知,连续超过24小时无法正常供水则须启动应急供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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