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滨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帮办代办服务规范》DB3716/T2-2022,自2022年07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工程建设项目帮办代办服务的基本要求、帮办服务流程、代办服务流程、服务要求、监督和评价。本文件适用于滨州市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项目办理从企业注册登记、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的行政许可及相关手续过程中由地方政府提供的帮办代办服务。
本规范围绕滨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帮办代办服务,系统规定了服务体系、服务队伍、支撑保障、全流程操作及监督评价机制。本规范明确帮办与代办两种服务形态,强调依法、自愿、无偿原则,要求建立市、县两级工作机构,为服务对象提供从企业注册到竣工验收的全周期服务。通过配备专人实施“一对一”服务、限时办结,并依托统一的信息化平台实现全流程线上跟踪与动态管理,确保服务过程可追溯、可督办。本规范还详细界定了技术专家人员、审批业务人员、帮办代办专员的能力要求与职责分工,并制定了从需求对接、受理委托、方案制定、分类推送、跟踪办理到结果告知、资料归档、终止服务的完整流程闭环,辅以全过程的监督与评价机制。
本规范确立了由市、县两级帮办代办工作机构负责的组织架构,并明确服务对象基于自愿原则委托,除了法定费用外一律免费。同时,本规范要求为每个工程项目配备一对一专属专员,通过全市统一的联系卡亮明身份,所涉审批须督促相关部门限时办结,以此保障服务的专属性和时效性。
本规范对从初步需求对接、签订代办协议并审核材料,到制定个性化代办方案、按项目类型分类推送至责任单位,再到全程跟踪督办、处理逾期与疑难问题,直至最终交付审批结果、归档资料及触发终止条件等,均给出了标准化操作动作。这七步流程形成了一个环环相扣的服务闭环,确保每个节点均有据可依。
本规范对三类核心服务人员提出了差异化的能力要求,技术专家负责方案预判与难题会商,审批业务人员在本职范围内限时办结,帮办代办专员则统筹事务性服务与多级联络。此外,本规范要求建立全市统一的服务信息化平台,功能覆盖信息录入、进度跟踪、超时警报与部门协同,并与线下窗口、热线电话联动,实现线上线下融合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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