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村垃圾分类与处理技术规范第二部分:生产垃圾》DB37/T3469.2-2018,自2019年01月29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生产垃圾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分类及组成、分类处理、长效管理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农村生产垃圾的分类与处理。
山东省《农村垃圾分类与处理技术规范 第二部分:生产垃圾》DB37/T 3469.2-2018 是一项针对农村生产垃圾分类与处理的技术规范,旨在推动农村地区实现生产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该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农村生产垃圾的分类与处理工作,涵盖术语定义、基本要求、分类及组成、分类处理以及长效管理等内容。标准明确了工业垃圾、农业垃圾和建筑垃圾的处理方式,并提出了相应的技术要求和管理措施,以确保垃圾处理过程符合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此外,还强调了通过宣传教育、责任制度和第三方服务模式等手段提升农村垃圾分类管理水平。
农村生产垃圾分为工业垃圾、农业垃圾和建筑垃圾三类,分别采用堆存、固化填埋、焚烧、还田、回收利用、堆肥、沼气发酵、回填、填埋和再生利用等方式进行处理。
标准提出建立责任制度、档案管理、村规民约、奖惩措施和第三方服务模式,以保障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持续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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