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开采量

可开采量是依据区域热储水位年降幅、合理降深、相邻已有地热井的开采权益保护半径多种因素确定的地热井可开采能力。 可开采量是经勘查或经开采验证的在当前开采经济技术条件下能够从热储中开采出来的那部分储量,是地热储量的一部分。 注:通常是在热田勘查、开采和监测的基础上,考虑到可持续开发,经拟合计算允许每年合理开采的地热流体量。依据勘查、开采程度不同,分为:验证的、探明的、控制的和推断的可开采量。 可开采量是经勘查或经开采验证的、在当前经济技术条件下能够从热储中开采出来的储量。 注:通常是在地热田勘查、开采和监测的基础上,考虑到可持续开发,允许每年合理开采的地热流体量。 可开采量是经勘查或经开采验证,当前能够从含水层中开采出来的数量。 注 1:可开采量是地下水储存量、补给量的一部分。 注 2:可开采量又称可采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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