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城市道路地下管线综合设计及检查井设置技术规范》DB3401/T311-2023,自2023年12月15日起实施。
本文件确立了城市道路地下管线综合设计及检查井设置的基本规则,并规定了城市道路地下管线综合设计的平面、竖向及检查井集约化设置等方面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合肥市域范围内新建、改建和扩建城市道路的地下管线综合设计及检查井设置,道路大中修及养护维修参照执行。
本规范立足合肥市城市道路地下管线综合设计与检查井设置,系统确立了从基本规定到专业细化的完整技术规则。本规范适用于合肥市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的地下管线综合设计及检查井设置,以统一坐标与高程系统为基础,遵循“整体规划、分期建设,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协调给水、排水、燃气、电力、通信等各类管线的空间布局。核心目标是通过规范平面与竖向控制、集约化设置检查井,减少“马路拉链”与井盖数量,提升地下空间利用效率与道路通行品质,为管线施工、运行及维护提供全周期的技术保障。
本规范从平面与竖向两个维度构建了系统的地下管线综合设计框架。平面控制方面,明确了管线沿道路的布置方位、相对固定次序及与建(构)筑物的安全水平净距,强调管线宜优先布置于人行道或非机动车道下,并针对不同道路红线宽度提出了双侧或单侧布置策略。竖向控制方面,规定了管线自上而下的排列顺序与交叉避让原则,要求非重力流管线宜与道路同坡敷设以规避矛盾,并针对铁路、河底等特殊穿越区域给出了具体的覆土深度与安全高程控制要求。
本规范强调通过合并设置、增大间距等方式实现检查井的集约化建设。各类检查井在满足功能与运维前提下,间距宜取相关规范允许的最大值,并鼓励不同功能的阀门井结合竖向高程合并设置,附录中提供了排水、给水、再生水系统的合并阀门井参数选型表。同时,对井盖材质、承载能力、防沉降防盗功能及标识信息提出了精细化要求,推动井盖设施智慧化、信息化管理,并与行业主管部门系统兼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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