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山地户外休闲活动策划与组织实施指南》DB52/T1756-2023,自2024年04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山地户外休闲活动的类型、活动组织实施主体及人员要求、活动策划与组织实施要求、活动组织实施与评价。本文件适用于山地户外休闲活动的策划与组织实施。
文本将山地户外休闲活动归纳为自然体验型、文化体验型和户外休闲运动型三大类别,明确了旅行社、山地户外运动及教育培训机构等组织主体的资格,强调从业人员须具备对应岗位的专业知识与服务技能。在策划环节,本指南要求综合考量活动地点、规模、主题、天气状况及参与者健康状况,预先制定风险评估与救援方案,并形成具有灵活调整空间的策划文案。组织实施阶段则需严格按方案执行,配备专人跟踪记录,并于活动结束后通过内外部监测完成效果评价,形成总结报告与改进措施。
本指南将活动划分为自然体验型、文化体验型与户外休闲运动型,其中户外休闲运动型又涵盖喀斯特地貌探险类及自行车骑行、山地徒步等其他运动形式。活动组织实施主体为旅行社、户外运动机构和教育培训机构等,相关人员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与服务技能,确保活动开展的专业基础。
本指南对服务保障提出了涵盖管理、专业指导、咨询讲解、餐饮住宿、交通通讯、医疗卫生、环境卫生及安全服务在内的系统性要求。明确各环节服务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如餐饮服务遵循绿色餐饮要求,住宿及露营设施符合相应等级规范,安全服务须建立救援体系并针对不同活动类型执行专项安全标准。
本指南建立了内部监测与外部监测相结合的质量管理机制。内部监测侧重安全、卫生、人员技能等方面的服务质量监控与记录分析;外部监测则通过设立投诉渠道、发放问卷等方式收集游客反馈。最终依据内外部监测结果形成分析总结报告,提出针对性改进措施,实现活动组织的持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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