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江门市《村庄建设规划管制规则》DB4407/T105-2023,自2024年01月18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村庄建设规划的基本原则、生态保护、农用地利用与保护、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建设空间管制、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及环境卫生保护。本文件适用于江门市村庄建设规划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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