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在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重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DB44/2530-2024,自2024年07月03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重要部件的报废技术条件,未规定判定报废的程序。本文件适用于广东省内在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本规范规定了广东省在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重要部件(如支撑结构、梯级踏板、驱动主机、梯级链、扶手装置、梳齿板、控制柜及安全电路等)的报废技术条件,旨在为设备安全运行提供统一的判定依据。本规范明确,重要部件在出现影响安全的结构断裂、严重磨损、永久变形、绝缘电阻不达标或功能失效等情形时,经修理仍无法恢复性能或修复成本过高,应考虑报废。各项条款均基于具体量化指标或明确的失效表征,覆盖机械结构、电气系统及安全防护装置,兼顾了通用安全标准与特殊工况的附加要求,适用于广东省范围内的在用设备。
本规范对支撑结构(桁架)、梯级/踏板、梯路导轨及滚轮等关键承载部件设定了明确的报废技术条件。主要涉及焊缝开裂导致异常振动、永久变形影响运行、主要受力构件壁厚腐蚀超过设计厚度10%、紧固件严重锈蚀或变形,以及梯级和踏板的断齿、裂纹、磨穿、防跳钩失效等具体情形。其中,梳齿板与梯级踏面的啮合深度不得小于4mm、间隙不得大于4mm等量化指标,为现场判定提供了直接依据。
驱动主机、驱动链、梯级链和踏板链及其关联部件构成传动核心,其报废条件涵盖电动机绝缘电阻低于1MΩ、减速箱齿面胶合或断裂、工作制动器卡阻或失效、弹性联轴器异常振动、驱动皮带严重磨损或内芯外露等。链条出现伸长量超过设计长度3%或导致梯级间间隙大于6mm(过渡曲线区段大于8mm)、销轴断裂或严重锈蚀等情况,均视为达到报废标准,确保传动系统不会因磨损或疲劳引发运行失控。
扶手装置诸多部件关系到乘用安全,报废条件覆盖围裙板锈蚀、开裂、凹陷深度大于4mm或导致单侧间隙超过4mm、两侧间隙总和超过7mm的情况;围裙板防夹装置的脱落与破损;护壁板间隙超限、玻璃出现裂纹;内盖板变形构成勾绊危险;扶手带自身钢丝裸露、裂纹宽度大于3mm或速度偏差超出0%~+2%等。扶手带出入口装置磨损导致间隙无法满足安全要求时,亦需要及时报废处置。
控制柜、导线电缆以及含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含PESSRAE)等电气系统的报废条件,以绝缘电阻不达标(小于1MΩ)、柜体严重锈蚀变形、关键元件失效且无法更换同规格备件为核心判据。导线护套开裂致导体外露、安全功能丧失或误动作、电路板断路或短路等情形均纳入报废范围。规范还特别强调故障锁定功能的要求,即设备在特定事件下停止运行后应保持有效锁定,否则该控制功能视为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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