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4日,自然资源部制定《无居民海岛生态本底调查技术规程》(报批稿)。
本文件规定了无居民海岛生态本底调查的主要对象、内容、方法、质量控制、调查资料和成果归档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我国无居民海岛的生态本底调查,有居民海岛的生态本底调查可参照执行。注:无居民海岛生态本底调查内容包括海岛位置与海岛类型、岛陆地形、岸线、淡水、植被与植物、土壤、陆生脊椎动物、自然遗迹与人文遗迹、岛滩与周边海域、典型海洋生态系统等。
本规程确立了无居民海岛生态本底调查的技术体系,适用于全国无居民海岛的生态本底调查工作,有居民海岛可参照执行。本规程从调查对象、内容、方法到质量控制和成果归档进行了全流程规范,调查范围覆盖岛陆、岛滩及周边海域,系统整合了海岛位置与类型、岛陆地形、岸线、淡水、植被与植物、土壤、陆生脊椎动物、自然遗迹与人文遗迹、岛滩与周边海域以及典型海洋生态系统等十大类调查内容。本规程明确了各项调查的技术设计原则、资料基本要求、基准系统和成图比例尺,并针对每类调查对象分别规定了具体的调查范围、调查方法、调查时间和频次、样品采集与分析标准,以及调查结果的整理、图件编绘与分析要求,力求全面摸清无居民海岛的生态本底状况。
本规程规定的调查内容涵盖无居民海岛生态系统的各个要素,包括海岛位置与类型的判定、岛陆地形的测量与地貌特征分析、岸线类型与长度的勘测、地表水和地下淡水的分布与水质评价、维管植物的植被类型与群落特征调查、土壤类型及其理化性质和环境质量分析、陆生脊椎动物的种类与栖息地调查、自然遗迹与人文遗迹的分布与保护状况评估,以及岛滩与周边海域的地形、沉积物、海水水质、海洋生物生态和珊瑚礁、红树林、海草床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的综合调查。
本规程强调实地勘测与遥感调查相结合,针对不同调查对象给出了具体的技术方法。岛陆地形采用航空摄影测量、机载激光雷达测量或全野外数字化测量;植被调查采用样方法和样线法,并对样方布设、数量及规格提出明确要求;动物调查则综合运用样线法、样点法、样方法、红外相机自动拍摄法等多种手段。各类水质、土壤、沉积物样品的采集与分析均引用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确保调查数据的规范性和可比性。
本规程对调查人员资质、仪器设备检定、外业调查及实验分析过程的质量控制提出了明确要求,规定测绘数据须由具备资质的单位提供,水质和环境分析数据应以CMA或CNAS报告形式给出。调查成果要求形成包括数据集、图集和调查报告在内的完整体系,调查报告须涵盖调查方法、海岛基本情况、各专项调查结果、调查结论和建议等章节,并强调查明保护对象,提出针对性的保护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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