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森林草原火灾预警监测体系建设规范》DB63/T2191-2023,自2024年03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森林草原火灾预防监测体系的卫星遥感监测子系统、航空遥感监测子系统、地面遥感监测子系统、通信传输子系统、态势指挥子系统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森林草原火灾预警监测体系建设。
本规范立足青海省森林草原防火实际,系统规定了火灾预警监测体系的构成、功能与技术要求。本规范以“空天地”一体化监测为核心,整合卫星遥感、航空遥感、地面遥感、通信传输及态势指挥五大子系统,构建起从火险预警、实时监测、灾情识别到灾后评估的全链条闭环防控能力,旨在实现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总体目标。
本规范明确了卫星、航空、地面三层遥感监测子系统的具体建设内容。卫星遥感侧重定量指数反演、火点自动识别与灾后评估,航空遥感聚焦火场精准定位与态势实时研判,地面遥感依托视频监控系统完成日常火情识别与火场跟踪,三者协同形成立体化监测网络。
本规范对通信传输与态势指挥子系统提出明确要求,通过自组网、卫星通信及北斗导航定位实现现场信息的实时回传与终端监控。态势指挥子系统则基于综合分析与预案管理,支撑灾害预警、应急调度与专题图表生成,为扑救决策提供全流程信息保障。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