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高速公路桥梁养护技术指南》DB63/T2221-2023,自2024年02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界定了高速公路桥梁养护技术的术语和定义,确立了总则,提供了检查、监测与评估、养护与维修、灾害防治与抢修、超重车辆通行及技术管理的技术指导。本文件适用于高速公路桥梁工程的养护。
本指南规定了青海省高速公路桥梁养护的技术要求与操作准则,适用于高速公路桥梁工程的日常及专项养护作业。本指南以“防治结合、科学养护、安全耐久、经济实用、保障畅通”为基本原则,系统性地覆盖了从初始检查、日常巡查、经常检查、定期检查到特殊检查的全链条检查监测体系,并明确了相应的技术状况评定与适应性评定方法。在养护维修环节,本指南针对桥面系、上下部结构及附属设施分别提出了技术要点,同时对灾害防治与抢修、超重车辆通行管理作出了专门规定。此外,本指南还强调了技术管理的重要性,要求建立完善的档案、数据库及信息化管理平台,以推动养护决策的科学化与精细化。
本指南构建了多层次的检查体系,要求新建或改建桥梁交付一年内完成初始检查,并依据桥梁跨径与技术状况划分养护检查等级。日常巡查每日不少于一次,经常检查则根据等级按月或两月开展,定期检查周期最长为三年。对于难以判明损伤原因或遭受灾害的桥梁,必须启动特殊检查。I级养护桥梁宜安装结构健康监测系统,并定期将监测数据与检查结果比对分析,全面评定桥梁技术状况与承载、通行、抗灾及耐久等适应性能力。
本指南要求结合检查等级与病害程度制定养护维修方案,具体规定了桥面铺装、伸缩缝、梁体及下部结构的养护标准,强调高原地区须重视结构冻胀、盐碱腐蚀等的专项防护。在灾害防治方面,要求在洪水、冰冻等灾害频发期加强隐患排查,对易受灾桥梁预先制定应急预案并配备抢修物资。遭受灾害后须全面检查受损构件,必要时采取临时支护或封闭交通,并依据规范开展抢修与保通工作。
本指南要求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推行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并实现中桥及以上桥梁“一桥一牌”信息公开。技术档案管理须严格实行“一桥一档”,逐步推进数字化存储。同时,本指南要求建立包含静态与动态数据的桥梁数据库,并构建养护信息化平台。通过建立动态评价预警体系和全寿命周期数据集成,利用信息技术实现养护可视化与辅助决策分析,全面提升管理效率与决策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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