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建筑垃圾再生集料公路路基技术规范》DB63/T2350-2024,自2024年11月2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建筑垃圾再生集料填筑公路路基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再生集料、路基施工及质量验收。本文件适用于建筑垃圾再生集料各等级公路路基施工。
本规范立足青海省公路建设实际,系统规定了建筑垃圾再生集料用于公路路基填筑的技术要求与管控措施。本规范从术语定义、总体要求、再生集料质量指标、路基施工工艺到质量验收,构建了全流程技术体系,明确了再生集料的最大粒径、强度、杂物含量等关键参数,并对施工准备、闷料、运输、摊铺整平、洒水及碾压各环节提出了详细操作标准。本规范强调不同料源分批使用、试验路段先行、分层压实等核心原则,旨在确保再生集料路基的工程质量与长期稳定性,为建筑垃圾在公路工程中的资源化利用提供标准化支撑。
本规范对建筑垃圾再生集料的粒径作出明确规定,路床不超过100毫米、路堤不超过150毫米,并对其强度与各项技术指标提出具体要求。同时要求同料源、同规格、同种类集料作为同一批次检验储存,从源头保障材料质量的一致性与可靠性。
本规范细化了路基施工流程,要求再生集料填筑前须洒水闷料不少于4小时,洒水分两遍进行以逼近最佳含水率,碾压遵循“先轻后重、先慢后快、先边后中”的原则,并对压实厚度、压路机选型、轮迹重叠宽度等参数作出明确限定,确保压实效果均匀密实。
本规范对路基填筑提出分层压实、表面平整、排水良好等基本要求,并通过实测项目与外观质量检查双重控制,规定路基边线弯折累计长度不得超过50米,表面须平整密实,以统一的沉降差控制标准保障验收的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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