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泥炭沼泽调查技术规程》DB63/T2206-2023,自2024年03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泥炭沼泽调查目的和任务、调查单元、调查内容、调查流程、调查方法、成果要求、技术标准及质量检查等技术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泥炭沼泽调查工作。
本规程规定了泥炭沼泽调查的技术要求,适用于青海省范围内面积不小于1.00 hm²的自然泥炭沼泽调查工作。本规程以查清泥炭沼泽资源本底、服务保护管理与决策支持为核心目标,系统构建了从前期准备、预调查、外业调查、样品测试到内业汇总与成果产出的全流程技术体系。调查内容全面覆盖基本信息、地理环境、水环境、植物群落与生物量、土壤理化性质及剖面特征等关键要素,并明确了泥炭沼泽的定量界定标准。本规程通过规范泥炭沼泽斑块区划、外业抽样布设、实验室检测方法及数据库建设等关键环节,为获取客观、可比的泥炭沼泽资源数据提供了统一的技术操作准绳。
调查内容不仅包含行政区域、地理坐标、斑块面积等基础信息,还涵盖地貌、气候、水文等自然环境要素,以及植被群系面积、生物量等植物因子和土壤容重、有机碳含量、粘土含量、pH值、泥炭厚度与类型等土壤核心属性。这一体系确保了泥炭沼泽资源本底与生态状况的完整性刻画。
本规程构建了区划、外业、检测、内业的标准化作业程序。在区划上,采用“省级—县级—斑块”的系统组织调查单元,并规定了基于有机碳与粘土含量的泥炭边界定量确定标准。外业调查规定了植物样方与土壤采样点的典型抽样布设原则和样品采集规范。内业环节则强调数据库的统一结构与GIS系统集成,以形成标准化的资源数据管理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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