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绿色算力基础设施信息系统能效等级和测试方法》DB63/T2225-2023,自2024年01月28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绿色算力基础设施信息系统能效等级划分、计算方法和评价方法。本文件适用于绿色算力基础设施算力能效和存力能效的测量与计算,也可用于分析绿色算力基础设施电能使用效率状况。
本文件规定了青海省绿色算力基础设施信息系统的能效等级划分、能效计算方法和能效评价方法。本规范聚焦于算力能效(CEE)与存力能效(SEE)两项核心指标,通过构建包含清洁能源使用率在内的综合测算模型,旨在量化评估绿色算力基础设施的电能利用效率与清洁化程度。本文件适用于绿色算力基础设施的算力能效和存力能效的测量与计算,依据评价所得分值,将信息系统能效等级由高到低划分为一级至四级,为相关设施的能效水平认定提供了统一的技术依据。
本规范明确了绿色算力基础设施能效计算的关键参数与公式。算力能效(CEE)的计算综合考虑了统计周期内完成的计算任务量、总电能消耗以及清洁能源使用率,以衡量单位能耗下的计算产出。存力能效(SEE)的计算则关联了统计周期内的总存储容量与总电能消耗及清洁能源使用率,用于评估单位能耗下的存储能力。其中,计算任务量的衡量深度依赖服务器CPU在有效工作状态下产生的cycles数量统计。
本规范建立了基于分项记分与加权汇总的综合评价方法。评价实施时,需分别依据算力能效和存力能效的记分规则给出对应分值,再结合两项指标各自的权重占比计算出最终总得分。总得分直接决定绿色算力基础设施信息系统能效等级,实现了对设施能效水平的客观定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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