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2日,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贯彻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对“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推动乡村地区高质量发展,编制完成《黄山市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村庄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
本导则是针对黄山市域内城镇开发边界以外村庄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的技术性文件。本导则以生态文明和乡村振兴战略为指引,确立了保护优先、节约集约、按需编制、彰显特色和村民主体的规划原则,构建了“分类+分区”的整体发展引导体系。分类上,本导则创新性地提出“居民点+行政村”两级分类指引,将居民点分为提升型、稳定型、收缩型、撤并型和新建型,将行政村分为文化保护类、田园生态类、特色发展类、城郊融合类和一般发展类,并针对不同类型提出差异化编制要求;分区上,将全市乡村划为世界文化遗产地、环黄山风景区、新安江山水画廊和古徽州文化旅游四大片区进行整体引导。本导则全面系统地规范了规划分析、发展定位、国土空间布局、用途管制、综合整治、历史文化保护、设施配置、产业引导、风貌设计、安全防灾、人居环境整治、图则管控及近期项目等核心规划内容,并明确了管理审批版和村民公示版两种成果形式,力求编制出能用、管用、好用的村庄规划。
本导则以村域全部国土空间为规划范围,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历史文化保护线等各类控制线,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划定村庄建设边界。同时,本导则明确了农田保护区、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和乡村发展区等用途分区及管控规则,并创新性地引入“用途留白”、“点位留白”、“指标留白”等弹性管控方式,为村庄未来发展预留空间。
本导则强调深入挖掘并保护黄山市乡村自然山水环境和历史文化资源,传承和彰显徽州地区特有的田园风貌与乡土文化。规划内容专设历史文化保护与利用及特色风貌与村庄设计章节,要求对特色建筑、空间肌理、公共空间、绿化景观和环境小品等提出具体引导要求,并对农村住房的宅基地规模、选址和建筑风貌明确管控标准,以留住乡愁。
本导则将“开门问策,问计于民”作为工作理念,贯穿规划编制全过程。从现状调研阶段的入户调查和意愿征询,到方案编制阶段的共同探讨,再到公示审议阶段的村民会议决议,均强调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成果表达要求采取“四图一表一则”的简明扼要形式,便于村民理解和监督实施,并通过将管控要求列入村规民约促进规划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