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沧州市《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水基钻井泥浆处置技术规范》DB1309/T287-2023,自2024年01月27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水基钻井泥浆处置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收集、贮存污染控制技术要求、预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要求、固相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要求、液相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要求、固相及液相运输污染控制技术要求、监测分析、日常环境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以水为连续相配制钻井液用于石油和天然气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弃钻井泥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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