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划是兴仁国家基本气象站为保护气象探测环境而编制的专项规划,规划期限为2023年至2035年。本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据《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等法规,针对兴仁国家基本气象站(始建于1957年,2020年认定为百年气象站,2023年升级为国家基本气象站)的探测环境保护需求,划定了以观测场为中心、半径1000米的保护范围,并明确了核心保护区与基本保护区的分级管控标准及建筑物限高要求,旨在确保气象探测资料的代表性、准确性和比较性,为防灾减灾和应对气候变化提供科学依据。
规划背景与站址现状
本规划所保护的兴仁国家基本气象站位于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兴仁镇,地处黄土丘陵盆地,属典型荒漠季风气候,干旱少雨,灾害性天气频发。该站承担地面观测和农业气象观测等任务,每日进行五次定时观测。当前站址地势平坦、四周开阔,周边建筑物仰角符合国家基本气象站探测环境保护要求,2021年探测环境评估得分为90.9分。
保护范围与管控标准
本规划将保护范围划分为核心保护区(半径500米范围内)和基本保护区(半径500至1000米范围内)。核心保护区内禁止修建高度超过距观测场距离十分之一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并对周边50米至500米范围内的公路、水塘、铁路、垃圾场等干扰源设置提出明确禁止要求;基本保护区内同样执行建筑物限高规定,限高计算公式为H=a/10+h,其中h为气象站海拔高度1697.9米。
规划实施与保障措施
本规划要求保护范围内的用地和建设项目控高须与探测环境保护要求一致,规划部门须将本规划纳入城乡规划统一实施。涉及可能超过保护标准的建设项目,审批时须具备气象部门的书面审查意见,建设单位应将实施方案报气象部门备案。气象部门与规划部门共同负责监督落实,确保探测环境保护要求长期稳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