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0日,自然资源部按照自然资源行业标准制定程序要求和计划安排,制定《林地分等定级规程》(报批稿)。
本文件确立了林地分等定级的技术原则,确定了林地分等、林地定级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的现状林地的分等定级。
本规程确立了林地分等定级的技术原则、程序与方法,适用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的现状林地。本规程将林地质量评价分为分等与定级两个层次:分等在全国尺度下侧重反映林地自然质量差异,定级在区域尺度下侧重反映综合质量或自然质量精细化差异。本规程明确了技术组织、内业处理、成果编制与验收等全流程要求,强调分区分类、综合分析、主导因素、定量定性结合及可行性五项技术原则。在方法上,林地分等统一采用因素法,林地定级则按公益林地和商品林地分别采用修正法与因素法,并规定了相应的指标体系、权重确定、分值计算与等别级别划分标准,确保成果可逐级汇总、全国可比。
本规程将林地质量评价划分为分等与定级两类工作。分等侧重于在全国范围内揭示林地自然质量差异,以气候、地形、土壤、生态等自然因素为核心;定级侧重于在区域内揭示林地利用差异与综合质量差异,自然因素之外还纳入社会经济与区位因素。两类工作在评价尺度、指标体系和应用目标上各有侧重,共同构成完整的林地质量评价框架。
本规程根据林地主导功能差异,为公益林地和商品林地设定了不同的定级技术路径。公益林地定级采用修正法,以分等成果为基础,通过生态因素进行修正;商品林地定级则采用因素法,直接将自然、社会经济、区位等因素纳入加权计算。在指标体系上,本规程分别提供了分等指标体系和定级指标体系,并设有必选与备选指标,兼顾规范统一性与地方灵活性。
本规程对分等定级成果的汇总、验收、更新与发布作出系统规定。分等成果需经省级和国家级逐级汇总协调,以确保全国可比;定级成果由地方自主划分级别。成果验收涵盖工作程序、技术方法、数据精度和图件规范性等内容,并设置了抽样检验标准。此外,本规程还规定了新增林地年度更新与全面定期更新的周期要求,保障成果的现势性与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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