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行业标准《林地分等定级规程》TD/T1106-2025,自2025年5月1日起实施。
本文件确立了林地分等定级的技术原则,确定了林地分等、林地定级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的现状林地的分等定级。已经纳人林地管理范围的土地使用本规程。
本规程确立了林地分等与定级的技术原则、方法和工作程序,适用于全国国土调查所认定的现状林地及已纳入林地管理范围的土地。本规程将林地质量评价区分为侧重自然质量差异的“分等”与侧重综合质量差异的“定级”两个层次,并明确分区分类开展评价。在技术路径上,本规程要求采用因素法进行分等,依据气候、地形、土壤等自然指标划分全国可比的林地等别;定级则区分公益林和商品林,分别运用修正法和因素法,纳入区位、社会经济等多维指标评定区域内的林地级别。本规程还对工作准备、外业调查、内业处理、成果编制、验收更新及发布应用的全流程进行了系统性规范,提供了完整的指标体系与计算方法,旨在形成统一、客观的林地质量等级成果。
本规程构建了林地“分等”与“定级”的双层次评价框架。分等侧重于在全国尺度上,依据构成林地自然质量的各项因素,量化排序并揭示林地自然属性的宏观差异。定级则是在区域尺度下,结合自然、社会经济及区位等综合属性,评判林地质量的区内差异,可根据管理需要分别对公益林和商品林开展评定。这种双层设计兼顾了全国可比性与地方实用性。
本规程规定,林地分等采用因素法,以气候、地形、土壤和生物多样性等必选及备选指标为核心,通过统一的工作程序与成果汇总,确保等别结果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可比性。林地定级则按功能分类施策,公益林以分等成果为基础,采用生态因素修正法评定级别;商品林则采用因素法,直接引入自然度、生产力、可及度、经营水平等指标进行综合评分,揭示区域内的林地利用和地域差异。
本规程系统规定了从实施方案编写、资料收集与外业补充调查,到内业单元划分、指标体系构建、权重确定、分值计算与等别级别划分,再到成果编制、验收、更新和发布的全流程操作细则。通过明确各环节的技术要求与质量控制标准,确保了评价工作的规范性、可操作性与成果的现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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