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综合管廊建设和发展,规范福建省综合管廊工程施工和质量控制,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质量可靠,制定福建省《综合管廊工程施工技术标准》DBJ/T13-435-2023,自2024年3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市政工程明挖法综合管廊主体结构及附属工程施工与质量控制,综合管廊工程的地基与基础、管线施工、质量验收等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技术标准适用于福建省市政工程明挖法综合管廊主体结构及附属工程的施工与质量控制,涵盖现浇钢筋混凝土、预制拼装、叠合拼装三种结构形式以及防水、附属设施的施工技术及验收标准。本规范在广泛调研省内综合管廊建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吸收了省内外先进技术法规与标准,旨在保障管廊工程施工技术先进、安全适用、质量可靠,适应福建地区潮湿多雨、地下水位高、地质复杂等区域特性。标准对各分项工程的施工工艺、工序衔接、成品保护及质量控制均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关键工序留存影像资料,并强调施工过程中应落实绿色施工理念,有效控制对环境的影响。
本规范系统划分了现浇钢筋混凝土、预制拼装、叠合拼装三大主体结构施工技术章节。现浇施工侧重模板支撑体系稳固性、钢筋定位及混凝土分层浇筑与养护;预制拼装强调构件运输、堆放及预应力张拉或承插连接的工艺要点;叠合拼装则突出预制构件与现浇段的钢筋连接及自密实混凝土填充浇筑。各章均设置质量控制条款,规定了模板安装、钢筋隐蔽、尺寸偏差、外观质量等检查标准,并要求关键工序完工后须经验收合格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本标准依据国家防水通用规范,重点规定了结构自防水、卷材与涂膜外防水以及变形缝、施工缝、穿墙管等细部节点的防水施工要求。明确提出了防水混凝土的养护时间、变形缝处预制成型弹性密封垫的界面应力控制,以及预制管廊节段拼缝的密封检测试验标准。细部构造配有详细图示,规定了止水带埋设位置、固定方法及接缝处理的严格工艺顺序,确保综合管廊整体防水等级不低于二级。
本规范将消防、通风、供电、照明、通信、排水、标识、监控八大附属系统及检修通道的施工纳入统一技术标准。各系统明确了设备安装位置、固定方式、防腐蚀处理及联动调试等具体要求。例如,通风系统要求风道内壁平整、无渗漏且粗糙度受控;供电与照明设备注重防水防潮及防外力冲撞措施;监控系统则强调需预留与各专业管线及管理平台的信息传输接口,以便后期统一运维和应急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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