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DB21/T3887-2023,自2023年12月3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辽宁省行政区域内人民防空工程检测的基本要求、技术要求、报告要求等。本文件适用于辽宁省行政区域内抗力级别5级及以下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人防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其他人防工程检测活动可参照执行。
本规程立足辽宁省实际,对人防工程质量检测活动进行了系统规定。本规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抗力级别5级及以下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人防工程,围绕防护结构、防护设备安装及防护通风设备三大核心板块,明确了从基本要求到具体技术操作的完整检测链条。本规程详细规定了检测机构与人员资质、现场抽样原则、仪器精度及检测方法选择等前置条件,并针对各分项工程的关键参数给出了量化判定标准与合格性结论,为辽宁省人防工程质量的科学监管提供了统一的技术尺度。
本规程明确了防护结构检测以防护单元为单位进行抽样,重点对临空墙、门框墙、外墙及顶底板等关键防护构件的混凝土抗压强度、钢筋布置间距与保护层厚度实施量化检测。其中,对直接承受冲击波作用的门框墙要求全数检测,确保了核心防护节点的可靠性。
本规程将设备安装质量检测细分为门式防护设备、阀门活门类设备以及其他辅助设备。针对防护密闭门、密闭门等门式设备,本规程严格规定了门框垂直度、门扇启闭力、贴合面间隙及漆膜附着力等数十项参数的操作方法与评定值取值规则。对于密闭阀门、超压排气活门及防爆地漏等,则侧重于安装方向、开关灵活性及水密性测试,确保战时通风与排水系统正常运作。
本规程针对油网滤尘器、过滤吸收器及风机等通风核心设备,规定了设备信息核查、安装方向确认、风量测试及运行振动检测等要求。重点检查滤毒通风管道密闭性、过滤吸收器进风方向与盲盖密封情况,并通过风速计与测振仪等仪器对风机性能进行实测,以保障在隔绝防护状态下,人防工程内部空气环境能够满足战时人员掩蔽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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