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三省一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技术规范》DB21/T20015-2025,自2025年12月24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预报的空间范围、时长、内容、方法、流程、发布及效果评估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环境空气质量预报,用于规范和指导业务化应用。各省内县(市)区预报工作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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