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为规范工程防静电的设计、施工、检测验收、运行维护、拆除,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实用、保证质量、安全可靠,制定《工程防静电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防静电的设计、施工、检测验收、运行维护、拆除。
本规范系全文强制性国家工程建设规范《工程防静电通用规范》的定量细化与实施配套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在防静电设计、施工、检测验收、运行维护及拆除全生命周期的技术管理。本规范以静电安全防护为核心,按场所类型将防静电工作区划分为对静电敏感产品生产使用储存场所、爆炸性危险环境及对人体产生静电危害场所三类,并针对不同防护等级明确了对地电阻、静电电压等量化指标。本规范系统规定了材料、设备和器具的选用原则,要求所选材料具备低起电量、静电耗散或屏蔽能力,且在使用环境下性能长效稳定;同时涵盖围护结构、空气调节与管道系统、接地系统等各专业的设计要点,以及施工工序、过程验收与竣工验收的具体要求,强调联合接地与等电位连接,并对运行维护中的人员防护、定期巡检和拆除阶段的安全管理提出了相应规定。
本规范建立了从材料进场验收、施工过程隐蔽工程检查到竣工验收的三阶段质量控制流程,要求每道工序完成后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在隐蔽前须经验收并确认签字。施工完成后,须对安装质量、系统功能和设备性能进行检测,检测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执行,确保工程防静电系统各项指标符合设计与规范要求。
本规范依据工艺要求将防静电工作区分为一级和二级,分别设定地面、墙面、顶棚的对地电阻与静电电压限值。一级防静电工作区要求静电电压不大于±100V,二级则要求不大于±1000V;对人体产生静电危害的场所,地面静电电压不得大于±3000V。同时,规范强调材料性能须在使用环境温度、湿度条件下进行评测,并特别规定爆炸性环境所选用的防静电材料应具备不发火特性。
本规范规定室内防静电工作区应设置专用防静电接地线,室外设施已与防雷及电气保护接地系统可靠连接时可不单独设置。接地系统由接地干线、支线、端子板和接地网格组成,采用联合接地方式。在人员防护方面,坐立作业人员通过防静电手腕带接地,系统电阻须小于3.5×10⁷Ω;移动作业人员通过防静电鞋与防静电地面配合泄放静电,系统电阻须小于1.0×10⁹Ω,两者均须穿戴防静电服装等耗散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