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25日,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进一步健全节约集约用地机制,盘活建设用地存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编制完成《马鞍山市级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
本规划通过对马鞍山市辖区低效建设用地的全面调查,深度盘活城镇内存量建设用地,有序推进城镇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优化土地资源要素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健全和完善建设用地市场调节机制,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节约集约利用及土地绿色生态管理水平,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本规划是指导马鞍山市2023至2025年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的专项文件。为应对城镇外延式扩张与存量土地低效利用并存的现实矛盾,落实国家和安徽省关于节约集约用地、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系列部署,本规划在全面调查市辖区城镇开发边界及六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内低效建设用地现状的基础上,系统分析了再开发潜力,明确了规划期内759.22公顷低效用地的再开发总目标。本规划以“政府主导、市场配置、产业导向、节约优先”为原则,统筹空间布局优化与用地结构调整,有序安排再开发时序,并制定了涵盖收购储备、腾笼换鸟、退二进三、增容技改等多元再开发模式,旨在通过系统性更新改造,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完善城市功能配套、改善人居环境品质,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土地要素保障。
本规划基于对市辖区157宗、总面积912.95公顷低效建设用地(以低效工矿用地为主)的摸底认定,结合2022年度已实施的152.77公顷再开发项目,将剩余103个地块、759.22公顷低效用地纳入本次规划范围。规划设定了定性与定量双重目标,到2025年末完成全部759.22公顷低效用地再开发,实现单位建设用地投资强度较2021年底提高227.05%,规划范围内平均容积率提高168.60%,全面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本规划针对不同区域和地块类型,制定了差异化的再开发路径,包括政府收购储备、退散进集、协议置换、腾笼换鸟、退二进三、复合开发及增容技改等八种模式。在空间布局上,本规划严格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划定的八类规划分区指引,重点对工业发展区、商业商务区和居住生活区进行局部优化,通过再开发将低效工矿用地面积减少99.44公顷,相应增加居住、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商业服务业及仓储用地,促进用地结构更趋合理。
本规划采取“先易后难、分期推进”的思路,将再开发任务分解至2023至2025年三个年度,分别安排198公顷、100.25公顷和460.97公顷的再开发规模。为确保规划有效落地,本规划构建了涵盖法律制度、行政推动、经济激励、社会参与和技术支撑五个维度的保障体系,重点依托亩均效益评价机制实施差别化政策,推行新增指标激励与信贷支持,并建立专项规划实施考核制度,强化全流程监管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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