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2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规范全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工作,明确审查内容,统一审查尺度,制定《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2023年版)。
本要点适用于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技术审查。
本要点是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的规范化依据,旨在统一全省审查工作标准、明确审查内容并保障工程设计质量。本要点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住建部令第46号等法规制定,适用于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的技术审查。本要点所确立的审查内容以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为核心基准,同时将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及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安全性的部分非强制性条文纳入审查范畴,并涵盖消防安全性、人防工程防护安全性以及相关法规中须在设计文件中落实的技术管理规定。对于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本要点明确规定须核查其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程序及审查意见执行情况。在适用原则上,本要点强调审查机构应以工程设计合同签订时有效的工程建设规范标准为依据,并允许设计单位在不降低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对非强制性条文采取有依据的变通措施。
本要点的审查内容并非孤立罗列,而是遵循“强制性标准为底线、安全相关条文为重点、法规要求为补充”的逻辑进行体系化构建。其核心审查内容首先涵盖工程建设标准中的全部强制性条文,包括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将那些虽不属于强制性条文,但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安全性以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有直接且重大影响的非强制性条文筛选纳入审查范围。此外,本要点将与消防、人防相关的现行审查导则或规程进行衔接性规定,并明确政策性审查的同步执行要求,从而形成一整套覆盖技术合规与程序合规的审查体系。
本要点明确了自身作为保证工程设计质量“基本要求”的定位,厘清了审查内容的边界与设计深度的裁量空间。本要点强调,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不得以未将某一条款列入本要点为由而拒绝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及法规的全面规定。在具体审查实践中,本要点引入了针对非强制性条文的设计裁量原则:若设计未严格执行本要点所列的非强制性条文内容,只要设计单位能够提供充分依据,证明其采用的替代方案或变通措施不降低工程质量,审查过程可予以认可。当施工图设计文件深度不满足要求时,本要点要求审查人员基于深度不足的具体情形及其对工程安全与质量的潜在影响进行综合研判,而非简单地“一刀切”判定不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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