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滁州市《残疾人无障碍家居设施建设规范》DB3411/T0024-2023,自2023年11月20日起实施。
本文件明确了入户门与通道、客厅、卫生间、厨房、卧室、阳台和窗户、庭院、电气及智能化设备的无障碍家居设施的新建或改造。本文件适用于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适老化改造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是滁州市针对残疾人家庭无障碍家居设施新建与改造发布的地方标准,系统覆盖了从入户门到庭院的全屋空间及电气智能化设备。本规范以消除家居环境中的物理障碍、保障残疾人安全便捷生活为核心目标,对各功能区域的通行宽度、地面高差处理、安全抓杆设置、轮椅回转空间预留以及家具设备选型等均提出了具体的技术参数和设计要求。本规范特别强调细节的人性化考量,如扶手的直径与材质、开关的高度与形式、紧急呼叫装置的布局等,力求通过标准化建设,为残疾人营造一个安全、适用、便利的居家环境,同时明确适老化改造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将保障轮椅通行与回转作为基础要求,明确规定入户门通行净宽、户内通道净宽等关键尺寸,并要求在出入口、客厅、卫生间、厨房及卧室等区域预留直径不小于1500mm的轮椅回转空间。针对地面存在高差的节点,本规范严格限制高差值并要求以缓坡过渡,从空间尺度上确保轮椅使用者在全屋范围内的通达性。
本规范针对卫生间、厨房和卧室等核心生活区域制定了详尽的技术细则。卫生间部分详细规定了坐便器、洗面台和洗浴间的安全抓杆安装位置、尺寸及承重,洗面台与洗涤池下方的容膝容脚空间,以及淋浴坐台和低位挂件的高度。厨房则侧重于操作台的布局、炉灶与洗涤池的安全便利设计及轮椅回转空间。卧室强调床侧通道宽度、救助呼叫装置配置及衣柜、储物空间的适残化设计。
本规范对全屋的辅助设施与电气智能化设备提出了统一要求,包括通道、卫生间等处扶手的统一材质、直径、安装高度与端部处理方式。电气设备方面,明确了照明开关、插座的安装高度范围,并倡导采用宽板防漏电开关、带夜间指示灯的开关。同时,针对不同残疾类别引入智能化安防与提示设备,如为听力残疾人设置闪光门铃,为精神或智力残疾人配置环境安全监测与报警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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