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定为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2023年版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标准,适用于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详细勘察阶段文件编制。本规定以住建部2020年版规定为基础,结合国家标准《工程勘察通用规范》及福建省地方标准进行了适应性调整,将章节按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重新编排为三大板块。本规定系统规范了勘察纲要、勘察报告文字部分及图表部分的编制要求,明确了从工程概况、场地环境与工程地质条件、岩土指标统计、岩土工程评价到结论与建议的全流程内容标准,并对特殊场地、边坡工程、不良地质作用及地震效应评价提出了专项编制要求,旨在统一全省勘察文件深度标准,保障工程勘察质量安全。
整体框架与适用范围
本规定明确了详细勘察阶段文件的构成,主要包括勘察纲要、勘察报告及专题报告,适用范围覆盖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规定强调勘察文件应依据工程与场地条件、设计要求及现行技术标准进行编制,术语、代号和计量单位须符合国家标准,并明确了勘察纲要应在勘察实施前编制,与勘察报告一并提交施工图审查。
分类编制深度要求
本规定按工程类型分章阐述编制要点。房屋建筑工程部分重点规定了地基基础评价、基坑工程评价及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评价等内容;市政工程部分针对道路、桥涵、隧道、管道、堤岸、综合管廊等不同工程类型分别提出了专项评价要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部分则根据车站、区间、高架线路等不同结构形式和施工方法,规定了围岩分级、盾构或矿山法施工评价等专项内容。
特殊场地与地震效应评价
本规定设专章对特殊性岩土、边坡工程、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等特殊场地的勘察报告编制提出要求,明确了软土、填土、风化岩与残积土、污染土等各类特殊性岩土的描述与评价要点。同时规定抗震设防烈度6度及以上地区须进行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评价,包括场地类别划分、液化判别、抗震地段划分等内容,并要求提供抗液化措施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