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3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为规范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推进重庆市建筑工业化持续健康发展,制定《重庆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2023版)》,原《重庆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2021版)》(渝建科〔2021〕4号)同时废止。通知印发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各有关单位可自主选择执行《细则(2023版)》或《细则(2021版)》。自2024年1月1日起,未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应按本《细则》执行。已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如确需调整装配式建筑技术内容的,应按重大设计变更管理。装配式建筑项目验收时,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不得降低装配式建筑实施要求。
- 2023-11-13 重庆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2023版)
- 2023-09-04 重庆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2023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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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3.11.13-重庆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2023版).docx
本细则作为重庆市评价装配式建筑的唯一定量依据,适用于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钢-混凝土组合结构及木结构等各类工业与民用建筑。本细则以单体建筑正负零标高以上部分为计算单元,围绕标准化设计、主体结构、围护墙和内隔墙、装修和设备管线四大基本项及智能建造加分项构建评价体系,明确装配率不低于50%且须采用全装修方可认定为装配式建筑。本细则按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分设计分表,并对各计算项目的指标要求、计算规则及分值作出详细规定,允许不同建筑功能或结构形式分区计算后加权平均,同时为特殊类型公共建筑及新技术应用预留了灵活调整空间。
标准化设计与主体结构评价规则
本细则强化了标准化设计的基础作用,将功能房间模数、柱网模数以及标准化预制构件、通用规格预制构件的应用比例纳入计分。主体结构部分,本细则分别针对竖向预制构件、梁类预制构件和板类预制构件设定应用比例计算公式,明确了各类预制构件体积或面积的计入与扣除规则,并允许居住建筑与公共建筑在主体结构计分规则上互换,以匹配不同结构体系的适宜技术路径。
围护墙、内隔墙与装修管线评价规则
本细则规定了装配式非承重围护墙、内隔墙的应用比例计算方法,并对围护墙与保温一体化、装饰一体化的认定条件作出说明。在装修和设备管线方面,本细则涵盖集成厨房、集成卫生间、装配式吊顶、干法楼地面、装配式墙面及管线分离等项目的比例计算,并对管线一体化等技术给予得分。同时,本细则保留了高精度模板、全现浇外墙、瓷砖薄贴等过渡性工艺的适用情形与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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