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养老机构》DB6101/T3172-2023,自2023年11月12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总体要求、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消防安全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和消防档案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西安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
本规范规定了西安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的总体框架与具体要求,涵盖消防安全职责、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日常管理、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及消防档案等核心环节。本规范强调应建立健全逐级、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与管理人,组建志愿消防队等管理组织,并依据机构床位规模对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或火灾高危单位的管理标准。本规范对防火巡查检查、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消防设施维护、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及重点部位管控等均提出了细化操作指引,尤其针对老年人居室、厨房、医疗场所、消防控制室和避难间等关键区域设置了专项管理条款,旨在通过系统化、标准化的消防管理措施,防范和化解养老机构火灾风险。
本规范构建了涵盖机构整体、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志愿消防队员、防火巡查人员及普通员工在内的七级全链条消防安全职责体系。机构须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每日防火巡查及定期检查、保障疏散通道畅通与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建立志愿消防队并参与区域联防联控,同时应为消防安全工作提供经费与组织保障。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全面负责,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管理工作,各岗位人员均需接受培训并履行相应的防火、灭火及应急处置职责。
本规范要求养老机构建立消防安全例会、防火巡查检查、消防教育培训、消防设施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等制度,并制定消防控制室、消防设施、变配电设备、医疗设备、燃油燃气设备及动火作业等操作规程。消防安全例会每月不少于一次,宜每日召开班前提醒会;防火巡查要求老年人居室、公共活动用房、厨房等重点部位白天至少巡查两次,夜间至少每两小时巡查一次,每月及重要节假日前组织一次防火检查。
本规范对老年人居室、活动场所、厨房、医疗场所、消防控制室及避难间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提出了针对性管理要求。老年人居室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室,活动场所须保持疏散通道畅通并在明显位置张挂疏散路线图。厨房灶具、集烟罩需每日清洗,油烟管道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操作间使用液化石油气须符合净距与软管长度标准。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须持证上岗,实行二十四小时双人值班制度;避难间不得挪用,其消防专线电话、应急广播、疏散照明等设施应保持完好有效。
本规范规定养老机构应依据相关国家标准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须包含建筑基本情况与火灾危险分析、各职能小组职责分工、火警处置程序、应急疏散组织措施、初起火灾扑救程序及通信联络与保障措施等。预案应成立火灾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组建通信联络、灭火行动、疏散引导、防护救护及后勤保障等职能小组,并针对夜间和节假日等特殊时段制定专项预案。机构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夜间演练,演练后须恢复消防设施、做好记录并及时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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