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8日,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编制完成《黑龙江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公示稿。本规划重点解决好自然保护地交叉重叠、保护空缺、现实矛盾冲突、边界范围不清等历史遗留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先定规则、逐步调整、反复完善,科学合理界定自然保护地范围,优化功能分区,细化管控措施。确保重要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并有效衔接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划定。
本方案系统阐述了黑龙江省自然保护地体系的系统性重构过程与最终成果。针对整合优化前全省464个自然保护地普遍存在的空间交叉重叠、管理权责不明、历史遗留矛盾突出、边界底数不清及保护空缺等深层问题,本方案以“先定规则、逐步调整、反复完善”为路径,历时三年多,科学调出了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矿业权、人工商品林、城镇村等各类空间矛盾冲突共计141.91万公顷,同时将52.96万公顷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空间调入保护范围。最终,全省形成包括东北虎豹国家公园黑龙江片区在内的339个自然保护地,总面积893.09万公顷,占省域面积18.64%,建成了分类科学、布局合理、保护管理有效的新型自然保护地体系。
现状问题与整合规则
本方案直面早期因技术条件限制和管理粗放造成的沉疴,明确了保护地之间重叠面积高达239.82万公顷的现实。整合优化遵循生态保护优先,确立了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自然公园为补充的分类分级体系,并严格依据同级别保护强度优先、低级别服从高级别的原则进行归并。通过制定详尽的矛盾冲突处理规则,在确保重要生态系统原真性与完整性的前提下,科学权衡粮食安全、能源资源需求等社会发展诉求,实现了保护与发展的相对平衡。
分类分级与分区管控
整合优化后,本省自然保护地被清晰划分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三大类,并执行国家级与地方级两级管理。全省构建起由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组成的差别化管控版图,其中核心保护区面积390.65万公顷,占比43.74%;一般控制区502.44万公顷,占比56.26%。通过将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与缓冲区转为核心保护区实行最严格禁限,自然公园按一般控制区管理,有效缓解了历史遗留的权属冲突,实现了管控措施的精细化和可操作性。
空间优化与矛盾调处
本方案通过大规模的空间置换,显著优化了全省保护地格局。在调出端,妥善处理了矛盾冲突面积98.30万公顷,主要包括永久基本农田与耕地79.34万公顷和矿业权10.78万公顷,极大缓和了社区发展与生态保护的直接摩擦。在调入端,重点向牡丹江市、大兴安岭地区等生态关键区域补充生态空间,填补了大兴安岭主脉及小兴安岭北部等保护空缺,强化了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的完整性和生态廊道的连通性,为区域生态系统的正向演替奠定了空间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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