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4日,由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牵头承担的《矿业权电子文件归档规范》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
本文件规定了矿业权电子文件归档的一般要求,包括电子文件归档工作流程和归档信息包的内容结构、元数据、分类、格式要求、数据检测以及命名规则等。本文件适用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通过政务服务办理系统履行石油天然气等重要能源和金属、非金属、水气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登记等职能活动中形成的矿业权电子文件的归档。
本规范旨在确立矿业权电子文件归档的标准化框架,以应对政务服务全流程电子化背景下档案载体从纸质向数字形式的根本转变。本规范系统覆盖了从电子文件形成、收集、整理到正式归档的全生命周期,明确了归档工作的基本原则、各方职责分工及安全可控的核心要求。通过规定归档功能需求、工作流程、信息包内容结构、元数据规范及存储格式,本规范致力于确保矿业权电子文件的真实、完整、安全与长期可用,为全国范围内跨地区、跨部门的电子档案共享与互信互认提供统一的技术与管理依据。
本规范确立了统一规划、全程管理、规范标准、高效利用和安全可控的工作原则,并清晰界定了档案部门、矿业权审批登记部门及信息化部门在归档工作中的具体职责。档案部门主导制度制定与监督指导,审批登记部门负责文件形成和归档范围确定,信息化部门则提供系统开发与技术支持,三方协同确保电子文件从源头到归档入库的全过程均处于受控状态。同时,本规范明确了在线与离线相结合的归档方式,以及实时与最迟不超过文件形成后第二年6月的定期归档时限要求。
本规范将归档流程划分为文件收集整理、数据移交和档案接收三个阶段,并详细规定了每个环节的操作细则。从审批办结后自动捕获电子文件及元数据开始,经过文件整理、初步校验形成归档信息包并生成验证信息,再通过数据交换接口移交至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系统必须具备归档配置、整理组件、清点检测、数据交换及统计监管审计等核心功能,以确保实现对归档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安全性的四性检测,保障归档成果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