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农业农村部 中国气象局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为深入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可再生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了《“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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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述
《“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联合发布,旨在指导我国可再生能源的高质量发展。规划提出,在“十四五”期间,我国可再生能源将进入大规模、高比例、市场化、高质量的发展阶段,通过优化发展方式、促进存储消纳、坚持创新驱动、健全体制机制等措施,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全面替代和高效利用。规划明确提出了2025年的主要发展目标,包括可再生能源总量、发电量、电力消纳、非电利用等方面的量化指标,并针对风电、光伏、水电、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重点领域制定了具体的发展策略。此外,规划还强调了技术创新、产业链提升、绿色金融支持以及国际合作的重要性,以确保可再生能源的可持续发展。
发展基础和发展形势
规划指出,“十三五”期间我国可再生能源实现了跨越式发展,装机规模、利用水平、技术装备和产业竞争力显著提升,为“十四五”时期的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然而,仍面临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与高效消纳利用的矛盾、非技术成本较高、非电利用滞后等问题。同时,全球能源转型加速,可再生能源成为主导方向,我国也将迎来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战略机遇期。
优化发展方式,大规模开发可再生能源
规划提出要大力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化开发,积极推进分布式开发,统筹推进水风光综合基地一体化开发,稳步推动生物质能多元化开发,积极推动地热能规模化开发,稳妥推进海洋能示范化开发。各地根据资源禀赋和建设条件,合理布局可再生能源项目,推动形成多能互补、因地制宜的发展格局。
影响意义
《“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是我国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政策文件,对我国能源结构优化、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影响。规划明确了可再生能源在能源体系中的主体地位,提出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达到10亿吨标准煤,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超过12亿千瓦,推动可再生能源从增量补充向增量主体转变。规划强调通过技术创新、市场机制和政策引导,提升可再生能源的消纳和存储能力,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实现可再生能源的大规模、高比例、市场化、高质量发展。此外,规划还提出加强国际合作,参与全球绿色低碳能源体系建设,推动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国际化发展,增强我国在全球能源治理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该规划的实施将有效支撑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建设,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我国经济向绿色低碳转型,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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