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阜新市《水利工程初步设计质量评价规范》DB2109/T010-2023,自2023年11月23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水利工程初步设计质量评价的一般规定、评价方法、评价标准、总体质量评定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阜新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权限内水利工程初步设计阶段设计产品的质量评价。实施方案阶段可参照执行。阜新市水利工程初步设计质量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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