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数字化、智能化,适应城市园林绿化的发展方向,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的养护水平和工作实效,制定辽宁省《城市园林绿化智慧养护技术规程》DB21/T3411-2024,自2024年03月01日起实施。
本规程适用于辽宁省内园林管理、绿化施工、养护。适用于辽宁省区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绿地、附属绿地及区域绿地内的树木、花卉、地被和草坪的智慧养护技术。
本规程是辽宁省针对城市园林绿化智慧养护工作制定的地方性技术标准。本规程围绕智慧化养护的全流程,构建了以智慧养护园林平台为核心,涵盖指挥调度中心、卫星定位、视频监控、物联网设备等基础设施,以及养护计划智能管理、智能灌溉排水、病虫害智能监测、物资资产管理、巡查考评、安全应急等关键环节的技术体系。本规程旨在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对园林养护要素进行智能化探测、识别、分析与管理,实现养护工作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替代了原有的2021版标准,以提升辽宁省内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等各类绿地养护工作的精准化水平和整体实效。
本规程明确了智慧养护园林平台应由设施层、数据层、服务层和用户层四个层次构成,形成统一的技术架构。硬件基础方面,规定了指挥调度中心、卫星定位设备、视频监控系统、实时录入设备和物联网传感器的技术要求,如视频监控资料至少保存30天,智能灌溉设备需支持多种远程控制模式,确保平台能够全面感知、实时传输和高效指挥现场作业。
在具体养护作业上,本规程将智能化管理覆盖至巡查、灌溉、病虫害防治、物资管理等所有环节。例如,养护计划可由平台自动生成并与实际作业动态对比;病虫害监测通过诱捕器、无人机及现场扫码上报,能自动形成病虫害热点图,实现精准预警与防控;物资和机械则纳入统一的数字化资产管理系统,通过扫码实现出入库的精准管控。
本规程设立了三级技术等级,用以衡量城市园林绿化智慧养护的成熟度。此外,本规程强调养护工作的闭环管理,巡查发现的问题定点推送至责任人,整改后拍照上传核销;同时建立内部与外部(业主、社会公众)相结合的服务考评机制,自动生成评价排名,以监督养护质量、效率和文明施工情况,保障标准的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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