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8日,自然资源部科技发展司发布《海洋观测装备水下结构防腐防污技术要求》(报批稿)。
本文件规定了海洋观测装备水下结构用防腐/防污涂料体系的选型、工艺选择、涂装要求、现场检验和后期评估的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海洋观测装备水下主体结构及壳体等防腐/防污涂料体系的工艺设计、选型、涂装及维护等。
本规范规定了海洋观测装备水下结构所用防腐及防污涂料体系的技术要求,覆盖从涂料选型、工艺设计、涂装施工到现场检验与后期评估的全流程。本规范明确了对防腐涂料附着力、耐盐水浸泡性及耐阴极剥离性能的具体指标,以及对防污涂料在防污剂环保合规性、防污有效期和耐阴极保护相容性等方面的性能要求。本规范适用于浮标、潜标、海床基、无人移动观测设备、海底观测水下基站、海上观测平台等装备的水下主体结构及壳体,旨在通过规范的涂装技术体系和统一的试验方法,保障涂料体系在海洋环境中的长效防护能力。
本规范分别对防腐涂料和防污涂料提出了量化技术指标。防腐涂料需满足附着力不小于5.0 MPa、耐盐水浸泡20个周期无明显破坏、182天耐阴极剥离试验中剥离直径不超过19 mm等硬性要求。防污涂料则严禁含有机锡和滴滴涕等有害化合物,并按防污有效期划分为短期效、中期效和长期效三个等级,同时要求其通过浅海浸泡试验,确保涂层无剥落且防污性能达标。
本规范对涂装前的表面处理作出严格规定,要求金属部件与非金属部件表面均须彻底清除氧化皮、铁锈、油脂等杂质,无影响涂层附着力的缺陷。施工时需在规定的温湿度条件下进行,对边缘、弯角等特殊部位须预涂处理,整体涂层应平整、均匀、无流挂和针孔。每道涂层完工后均须全面检查厚度与外观,确保无漏涂和明显色差。
本规范指定了覆盖物理性能、环保指标和防护效能的系列试验方法,如附着力、粘度、不挥发物含量、阴极剥离及浅海浸泡试验等,为涂料性能验证提供了统一标准。装备投用后,须定期评估涂层状态,在正常保护期内涂层应保持完整,无鼓泡、脱落及金属锈蚀,且大型污损生物附着面积不得超过水下浸泡面积的10%,否则判定为失效并需重新处理。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