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威海市《威海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导则第2部分:图书馆》DB3710/T203.2-2023,自2023年11月09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威海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导则第2部分:图书馆的布局与选址、建设要求、服务要求、儿童参与、儿童服务和服务监督、评价与改进。本文件适用于威海市范围内儿童友好图书馆的建设与服务供给。
本导则作为威海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系列标准中专门针对图书馆空间的分部,系统界定了儿童友好图书馆的规划、建设与服务全流程要求。本导则涵盖从选址布局、建筑与设施设计、设备配置到服务供给、儿童参与及监督改进的完整链条,强调以儿童需求为核心,将安全性、适龄性、趣味性与教育性融入空间营造的每一个细节。本导则既规定了硬性的安全与技术标准,也提出了软性的服务内容与参与机制,旨在为威海市范围内的公共图书馆及城市书房提供一套可操作、可评估的儿童友好化改造与新建依据。
本导则明确儿童友好图书馆应优先选址于一楼临街、交通便利且环境安静的区域,建筑入口、立面、墙面及地面铺装均需融入儿童喜爱的设计元素,兼顾环保与安全。内部须合理划分动静功能区,并配备符合儿童尺寸的楼梯栏杆、阅览桌椅、书架及无障碍卫生间、母婴室等服务设施,构建安全、舒适且充满趣味的物理空间。
本导则从消防、安防、空气质量及设备安全四个维度建立了严密的安全底线。建筑防火与装修须满足国家规范,并须设置清晰的疏散与警示标识。
本导则规定图书馆应基于儿童年龄分级配置馆藏资源,并开展阅读推广、科普教育、心理健康及家长课堂等多元化服务。同时,导则特别强调儿童的主体地位,要求组建儿童参与工作小组,通过儿童协商机构、意见箱、问卷调查等渠道,保障儿童在图书馆建设、管理与活动策划中的实质性参与,并设立代表选取、方案公示到评估反馈的完整闭环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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