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指导各地开展入河入海排污口溯源,厘清入河入海排污口与污染源之间的对应关系,确定入河入海排污口责任主体,有效管控入河入海污染物排放,保护和改善水环境质量,制定《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溯源总则》HJ1313-2023,自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入河入海排污口溯源调查方法、责任主体确定及溯源结果记录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地方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入河入海排污口责任主体组织开展、规范实施、监督管理入河入海排污口溯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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