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阜阳市《废弃取水井封填技术规范》DB3412/T13-2023,自2023年10月08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废弃取水井封填工作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规定、井管去除、封填要求、验收存档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阜阳市废弃取水井封填处置工作。
本规范系统规定了阜阳市废弃取水井封填处置的全流程技术要求,涵盖从前期调查、井管去除到分类封填及验收存档的完整环节。本规范明确了废弃取水井的界定范围,将封填对象划分为浅层地下取水井、深层孔隙地下取水井和深层裂隙地下取水井三类,并针对不同井型的水文地质特征制定了差异化的封填策略。在材料选用上,本规范对土块、粘土球、级配砂石、水泥浆及水泥砂浆等填埋材料的规格、含水率、含泥量及强度等级均提出了量化指标,确保封填材料不造成二次污染。施工过程中,本规范强调以隔水层为关键界面实施分层封填,浅层井以砂石与原状土夯实为主,深层孔隙井须在隔水层上下设置粘土球止水段,深层裂隙井则采用水泥浆灌浆回填岩体裂隙段,并对特殊情况下的整井封填作出了原则性规定。
本规范将废弃取水井按成因与水文地质条件划分为浅层与深层两大类,其中深层井又细分为孔隙水井与裂隙水井。封填前须开展系统调查以确定井身结构、取水层位及井内状况,为分类施策提供依据。对于井内存在油污或地面污水混入的情形,须先抽排并视需要进行消毒处理,方可进入封填程序。
本规范要求在深层孔隙地下取水井封填中构建“砂石填充层—粘土球止水层—上部浅层封填层”的垂向结构,其中隔水层下方2米至上方3米范围内必须以级配粘土球夯实,形成有效阻隔污染通道的止水段。所有封填材料均须为无污染源,粘土球严禁使用耕作土或含害物质土源,水泥砂浆强度等级不得低于M5,从材料源头保障地下水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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