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7日,为保证全国城镇地籍调查汇总数据的现势性和连续性,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国城镇地籍调查数据更新汇总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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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12.12.07-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国城镇地籍调查数据更新汇总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62号.pdf
本通知部署了2012年度全国城镇地籍调查数据更新汇总工作,旨在保障调查数据的现势性与连续性,提升城镇内部各类土地利用数据汇总的准确性。本通知明确了以2012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对全国所有城市和建制镇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现状进行调查、补充与逐级汇总,并要求同步开展典型城镇土地利用强度调查和村庄地籍调查省级试点。本通知还规定了工作程序、可采用的技术方法及各级成果提交要求,强调建立健全三级检查制度,以确保数据成果的真实性与准确性,从而为国土资源管理、规划与合理利用提供基础支撑。
主要工作任务与目标
本通知规定,各地需在全面审查现有成果基础上,按照统一方案与软件,完成“建制镇—县—地市—省—国家”的逐级数据更新汇总,摸清城镇各类土地面积及利用状况。在此基础上,省级单位须分析辖区内城镇土地利用结构、效率、潜力及发展方向,并编写工作报告与数据分析报告。
质量把控与经费保障
本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县级全面自查、地市级检查与省级抽查的三级质量检查制度,严把数据质量关。同时,本通知明确汇总经费由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按名单拨付,并要求各地积极争取财政支持,确保配套经费落实,保障工作顺利进行。
该通知的发布,标志着全国城镇地籍调查数据更新汇总工作形成了常态化、规范化的年度运行机制,确保了城镇土地利用数据的持续更新与纵向可比性,为国土资源的动态监管和精细化管理提供了关键数据基础。通过系统性地纳入村庄地籍调查省级试点,该工作推动地籍管理从城镇向城乡全覆盖延伸,有力配合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等重大改革任务。此举不仅能为城镇发展战略制定、节约集约用地评价提供科学依据,也为各级政府开展规划编制、土地供应和宏观调控提供了坚实的决策参考,对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可持续利用具有深远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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