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27,江西省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全省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工作流程操作指引(试用)》赣农宅改办〔202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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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引是江西省为有序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与规范管理工作而制定的操作参考文件。本指引依据省级三年行动方案,充分吸纳“余江宅改经验”及先进地区做法,从组织架构搭建、政策学习、方案制定到试点选取、宣传培训、调查摸底等基础环节入手,系统梳理了宅基地资格权认定、有偿使用与退出、流转管理、规划执行、建房审批、资金管理、环境整治及闲置宅基地综合利用等全流程操作要点。本指引强调建立专班实体化运作,注重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公平公开公示、择位竞价、收益分配等机制设计,力求在保障农民权益的前提下稳慎推进改革,为各地提供详尽、可复制的工作范式。
组织筹备与基础工作
本指引要求各地首先组建实体化运作的“宅改”工作专班,系统学习相关法规政策,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按照“先易后难”原则选择试点村庄。在开展工作前,须建立健全村经济合作社或依托现有组织代行集体所有权。通过集中培训和广泛宣传发动,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在数据层面,本指引强调通过部门协同共享国土调查、地籍、产权登记等基础数据,并以内业核户、外业核查、结果公示的步骤开展全覆盖调查摸底,建立宅基地数据库与信息平台,为后续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制度制定与规划执行
本指引明确要在县、村两级分别酝酿制定涵盖资格权认定、建房管理、有偿使用、流转退出、收益分配等在内的指导性与具体实施制度,确保各项操作有章可循。同时,本指引要求将村庄规划编制与“宅改”工作同步推进,对规划进行公示并严格执行,不符合规划的不得审批建房;规划范围内的土地由集体收回并按规划统一分配使用,依据规划开展环境整治与综合利用,对确需调整的规划可按程序申请修改,确保村庄建设依规有序。
核心环节实施与全程管理
本指引详细规范了宅基地退出、有偿使用、流转及建房管理等核心环节。退出形式分无偿与有偿,补偿标准由村集体议定;有偿使用针对一户多宅、超占面积及非集体成员继承等情形,收费标准由村集体自主研究。流转方面,本指引明确了转让、出租等方式及限于本集体内部成员的条件与程序,收益按一定比例上交集体后归产权人。建房管理则细化了申请资格条件、需把好的“六关”及择位竞价分配规则。此外,本指引对资金收支来源、项目与规范管理,以及垃圾清运、绿化美化、退出土地复垦复绿与综合利用等环境整治工作进行了全程规制,并明确了市、县、乡、村、经济合作社五级主体的工作职责,最后通过“回头看”督查与独立考核机制形成闭环管理。
该指引的出台,为江西省各地的农村宅基地改革与管理提供了一套标准化、系统化的操作范本,有助于扭转以往基层探索中可能出现的碎片化、无序化局面。该文件深度融汇了“党政主导、群众主体、理事会主事”的治理逻辑,通过明确的流程设计与细致的制度供给,有效降低了政策落地的模糊性与执行风险,为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提供了可操作的实践路径。该指引将改革共识沉淀为具体的工作步骤,对推动全省范围内试点工作的规范化与时效性具有重要保障作用。
在现实影响层面,该文件通过构建从调查摸底到规划执行,从建房审批到资金使用的闭环管理体系,不仅有助于全面摸清农村宅基地家底、化解历史遗留问题,还能有效规范农民建房秩序,遏制违法占地与一户多宅现象。其推动宅基地有偿使用与自愿有偿退出的制度设计,为盘活农村闲置土地资源,实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与资产权益显化提供了抓手。此外,该指引将环境整治与闲置宅基地的“六大利用方向”紧密结合,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支撑乡村产业发展与公益设施建设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引,对增强乡村治理能力、激发集体经济活力具有显著的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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