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3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切实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不断提高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防火安全意识,避免建筑施工作业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制定《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指引》琼建质监〔2023〕218号。
本指引系为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强化建筑施工消防安全责任而编制的工作性文件。本指引系统梳理了施工现场消防管理的基本概念、设施配置、应急救援方法、法定检查依据及分阶段检查工作内容,旨在推动“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在工程项目中切实落地。本指引围绕火灾分类、消防设施配置标准、各类火灾扑救方法等基础要点展开说明,并整合相关法律法规中的强制性条款,为施工企业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编制防火技术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提供统一参照。同时,本指引明确了从施工准备到竣工验收四个阶段的检查重点和检查方法,力求通过层级化、清单式的管理,减少建筑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消防基础与设施配置要求
本指引首先界定火灾、闪点、燃点等基本概念,明确A至E类火灾分类标准,并对施工现场常见的消防水枪、消防水带、消防栓箱、干粉灭火器及消防泵房、消防水池等设施的规格、配置要求和使用方法作出具体规定。其中特别强调消防泵房应采用专用消防配电线路并由总配电箱总断路器上端接入以保障不间断供电,消防水池有效容积应满足设计持续供水时间内的消防用水量要求。
应急救援方法与灭火器选型
针对固体、液体、气体、金属及带电五类火灾,本指引逐一给出扑救方法和注意事项。建筑施工场地常规配置的手提式ABC类干粉灭火器可适用于A、B、C、E类火灾,但金属火灾须使用专用灭火器,且严禁用水或二氧化碳扑救;液体火灾不可盲目用水,带电火灾必须首先切断电源。各类灭火器的选型依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确定。
检查依据与阶段性检查内容
本指引明确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作为主要检查依据,并列出防火间距、临时用房燃烧性能、动火作业管理、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等关键条款。施工消防安全检查分为施工准备、基础主体施工、装饰装修和竣工验收四个阶段,涵盖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技术管理资料及工程实体消防安全的全面检查,并要求施工单位分阶段自检,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同步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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