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执行国家有关节约能源、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法规,应对气候变化、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可再生能源利用,降低建筑碳排放,营造良好的室内环境,结合福建省的气候特点和经济发展水平,制定福建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T13-62-2023,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新建、扩建和改建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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